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林姓男子今年2月25日晚間自台南搭乘高鐵南下前往高雄,不料,他卻不滿列車長詢問其隨身物品是否為爆竹,竟聲稱「我有炸彈」。經查,林男並未藏有爆裂物,警方隨後將其依法函送。日前橋頭地院審理,依恐嚇公眾罪,將林男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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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起事件經過,48歲的林男今年2月25日晚間10時10分自高鐵台南站搭乘857次列車,南下前往左營站,途中他因不滿列車長詢問其隨身物品是否為爆竹,竟恫嚇「我有炸彈」,還要求列車長通知員警。林男抵達左營站後,還持續恐嚇員警「我有帶爆裂物」,而警方不敢大意,立即封鎖月台,並將林男壓制在地。
同時間,拆彈小組先覆蓋防爆毯,利用X光機檢查林男攜帶之紙箱,經查未發現爆裂物後,便持鐮刀劃開紙箱,而紙箱內僅有些許衣物、2瓶麥香紅茶鋁箔包等物,虛驚一場。
警方調查,林男領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訊後依法函送。日前橋頭地院勘驗相關事證後,依恐嚇公眾罪,將林男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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