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高公局透過大數據分析,每月都會統計國道嚴重超速的時段與路段,今(16)日公布5月份嚴重超速的10大違規車輛車牌號,其中,最誇張光是5月份就超速144次,上國道更平均飆速217公里。高公局表示,相關資料都會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加強勤務安排,以取締違規超速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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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5月份行駛國道交通資料,高公局篩選出超速60公里以上且重複嚴重超速的排名前10名違規車輛,當中最誇張車輛1個月就超速144次,平均飆速達217公里,嚴重超過國道最高速限標準。
高公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處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2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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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若2輛以上汽車共同超速60公里以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新台幣30,000~90,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高公局強調,相關資料都會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加強勤務安排,以取締違規超速車輛,呼籲駕駛人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以保護自身及他人之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