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美魔女在臉書社團《告白消防》徵友與公務員人夫暗通款曲逾半年,人夫玩膩後向小三提分手,沒想到小三心有不甘,竟將2人全身赤裸相互擁抱合照、性感睡衣及衣服殘渣等以包裹寄給正宮。正宮內心如同晴天霹靂,憤而對小三提告。小三辯稱,自己是被人夫花言巧語、騙吃騙喝。士林地院依2人對話認小三侵害配偶權,應賠正宮30萬。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正宮阿麗(化名)與擔任公務員的丈夫阿強(化名)在2012年1月30日結婚迄今,沒想到阿強竟在去年5月期間透過臉書認識59年次美魔女小艾(化名)。明知阿強有妻室,忍不住愛火的彼此在隔月多次出遊並裸體共浴。今年1月阿強向小艾表示想分手,不滿被逼分手的小艾,決定要將2人姦情證據寄給阿麗。阿麗拆包裹後,內心如同晴天霹靂,心中痛楚難以言喻,便向小艾求償50萬元。
小艾開庭時無辜稱「我並非小三」,起源是阿強小孩生病,她熱心幫忙帶小孩看醫生,一帶就是6個月;但事實上,阿強是百般糾纏、花言巧語、騙吃騙喝,更加碼爆料阿強上班時間不務正業、墮職而罔顧百姓安全、違反風紀,是個不良公務員。
小艾並稱,阿強在通姦除罪化後,告訴她「可以安心繼續交往」,她才決定持續發生性關係。但是當自己千百次拒絕往來,苦勸阿強回頭是岸,阿強卻恐嚇她,要將兩人地下情告訴她小孩及她友人,才會持續畸戀。至於包裹,小艾憤怒向法官抱怨,阿麗為了自己丈夫前途顛倒是非,先是提告再求償,自己實在無力負擔賠償,她也解釋包裹並不是要寄給正宮,而是要將所有物品寄還給阿強。
法官勘驗對話發現,去年8月9日及24日兩人互傳許多露骨訊息,如「我知道你很愛我」、「你很照顧我」、「自己在這年紀還能碰到你自己真的很幸福」、「自己很幸福還有阿強愛我」、「我每次千里迢迢去找妳只是為了好玩嗎,我可是很認真去陪妳...」,認定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士林地院依據小艾曾在開庭時自己承認,「我確實與阿強發生很多次性行為,次數我不清楚」,以及她和阿強發生性行為就知道阿強有配偶,認定小艾侵害配偶權。且小艾在事發時為49、50歲間,並非懵懂無知的小兒,應當知道通姦將影響他人家庭和諧仍為之,對此判小艾須賠償阿麗30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