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羅姓男子去年3月間到部立桃園醫院探病,因未攜帶陪病證遭保全攔阻,羅竟惱羞成怒對保全揮拳攻擊保全成傷,此時2名保全趕來支援將羅男壓制,警方到場時,羅不但以三字經與「俗辣」等語辱罵保全,還吐口水表達不滿,事後遭2名保全提告;桃園地院法官審訊後依傷害、公然侮辱等罪判處合併應執行拘役60天,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57歲的羅姓男子於去年3月8日晚間7時許到部立桃園醫院探視友人,因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羅男未攜帶醫院發放的陪病證,不滿遭到林姓保全攔阻,羅竟揮拳攻擊林姓保全臉部,導致臉部有6乘8公分挫瘀傷,隨後,羅男被趕來的林姓、邱姓保全壓制,但在等待警方前來處理期間,仍對邱姓保全辱罵三字經與俗辣等語,還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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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訊時,羅坦承犯行,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診斷證明等,依傷害、公然侮辱等罪嫌提起公訴。桃園地院法官審酌,羅男因未符合醫院探病規定被攔阻,竟出手攻擊,顯然缺乏尊重他人的法治觀念,考量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公然侮辱罪判處30天,合併應執行拘役60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抵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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