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行政院農委會為保護海洋生態,1日起全國全面實施漁船刺網漁具實名制措施,海巡單位將加強執法,違者可處3萬到15萬元;新北市政府漁業處呼籲漁民朋友依規定標示刺網漁具,以免違規受罰。金山漁會表示,目前刺網漁具都已標上編號、漁船名等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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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早在2018年9月14日便正式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為保護海洋生態,在新北市海域作業或攜帶進出新北市漁港的刺網漁具,兩端浮具須標示漁船名稱、統一編號、漁具名稱及刺網層數,另每15公尺間隔內應至少有一顆浮子標示漁船統一編號。
漁業處表示,刺網漁具因作業操作較簡易且成本較低易取得,是普遍的漁業作業方式,但是不少海域都有廢棄刺網漁具,不僅危害海洋,也成生態殺手,對魚類、海龜成為重大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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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處說,為維護漁民刺網漁具財產,避免漁具失竊或意外流失等損失,可透過漁具標示能於拾獲漁具後,發還原漁民處理,減少漁具在海中漂流,除了減少影響漁船航行安全,也可維護海洋生態環境,尤其是對海龜的保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21年1月14日訂定「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7月1日起生效實施。海巡單位將加強執法,於刺網漁船進出港時進行網具查核,未符合標示規定者將須完成補正才能再出港,不依規定標示執意出港者,依漁業法將裁罰3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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