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近日大雨來襲,旱象暫時解除;但在三義鄉1個月內竟發生2起擋土牆因大雨沖刷而倒榻意外,所幸皆無人傷亡。經縣府人員勘查後,發現這2起坍塌意外皆為施工出現瑕疵,僅用混凝土方塊如堆積木方式堆疊而導致,行徑相當惡劣;縣府也以觸犯《水土保持法》各裁罰8萬元,並移送地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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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義鄉鯉魚潭村1名張姓地主,6月23日那天,自家周遭約2公尺的擋土牆因承受不住連日大雨應聲倒塌,倒塌範圍將近30公尺長,苗51線交通因此受阻。經縣府勘驗後發現,張姓地主施工時僅用混凝土方堆疊而成,並無按照水土保持技術來施工,明顯有偷工減料之實,縣府也因擅自開挖部分處份8萬元並移送地檢偵辦,更勒令限期改善。
另外,更早5月底時,三義西湖渡假村旁也發生過一樣的意外。1名吳姓業者也以相同的方式,用砌石和土籠層層堆疊近7公尺高的擋土牆,也是不敵大雨沖刷,連土帶石坍塌將近20公尺長的範圍,崩落的大石塊更砸毀底下的道路;也被縣府裁罰8萬元,也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移送,也勒令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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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科長張坤源表示,目前苗栗地區共有7件類似的擋土牆施工案件,縣府已勒令拆除了4件,1件正在拆除中。張強調,擋土牆用堆疊的方式並不是不可為,但是得要依照現場環境及堆疊高度來做衡量,更要依照法規來申請和施工,不是像小孩玩積木般的方式堆上去就好。
張也提醒民眾,施工不是省錢就好,如觸犯水保法,最重將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罰錢事小,如果因此造成人員傷亡,那將是一輩子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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