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洪姓、張何姓女子都是有照保母,於2017年照顧4月大女嬰時,將她獨留在房間睡覺,直到近90分後查看,才發現女嬰已嘴唇發紫、無呼吸心跳,經送醫後腦死拔管,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2人,台北地院判她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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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表示,案發當天她餵完奶後,抱女嬰去睡覺,出門買菜前還特別看過,採買約15分後回來,放完東西又去看了一次,驚覺女嬰嘴唇發紫、無呼吸心跳,當下施以CPR急救並緊急送醫,全程皆無大意,而女嬰經法醫鑑定,死因是「出生後肺泡充氣不全併發間質性肺炎、支氣管炎致呼吸衰竭死亡」,研判為自然死,更證明2人並無過失。
法院依相關紀錄,認為保母在照顧期間、案發時的處置,都有做相應的處理,檢察官雖認為,是因保母沒看好女嬰,導致延誤送醫最後發生不幸,但除了法醫鑑定為「自然死」外,依2名醫師的專業說法,女嬰死因應為致死率極高的「嬰兒猝死症」,即使2名保母立刻發現女嬰不對勁,也很難救得回來,認定保母作為與女嬰之死無因果關係,判2人無罪。
嬰兒猝死症多發於2到4大的嬰兒,可能前一刻還好好的,突然就無預期的死亡,統計中約有0.1%到1%的機率發生,至今仍無百分之百安全的預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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