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今日公佈1~6月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違規「排行榜」,總計1萬8,215件違規中,其中後龍鎮台61線97.55公里南向取締3840件,成為上半年「桿王」、為國庫進帳至少1152萬元。警方同時公佈其他取締熱點,呼籲用路人依限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守好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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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局公布取締超速件數前10名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依序為:
第一名:後龍鎮台61線97.55公里南向 3,840件
第二名:頭屋鄉台13線24.2公里南向 2,489件
第三名:獅潭鄉台3線108公里南向 2,105件
第四名:大湖鄉台3線131.6公里北向 1,722件
定五名:三灣鄉台3線102.8公里北向 1,365件
第六名:通霄鎮128線2.4公里西向 967件
第七名:頭份市中央路頭份國中前東向 941件
第八名:苑裡鎮140線8.1公里東向 751件
第九名:竹南鎮永貞路與勝利街口南向 717件
第十名:苗栗市台13線35.2公里北向 690件。
警方說,台61線後龍鎮路段、97.55公里測速桿王,前年6月起啟用,半年就累積了8453件取締,成果豐碩,將其他路段測速甩到看不見車尾燈,躍升全縣測速桿王。去年小幅減少,取締總計7928件,今年上半年統計仍有3840件,「杆王」寶座屹立不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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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分析「杆王」蟬聯冠軍,可能與該路段路面筆直、無號誌和岔路,加上前後路段速限有80公里、90公里差別,讓用路人很容易一腳踩進陷阱裡;而第2名位於頭屋鄉尖豐路、中正街口附近的台13線尖豐公路24.2公里處南向測速桿,今年初才啟用,因在國道交流道南側不到300公尺,又在下坡路段、國道路橋下,讓大意的用路人同樣忽略「限速50公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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