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工程師2018年和鄭姓女同事參加公司活動,並擔任工作人員,卻趁在民宿過夜機會,輪流性侵鄭女的2名閨蜜。法院一二審均依強制、乘機性交罪判刑8年。如今民事部分也出爐,高雄高分院判決林男須賠償其中一名女閨蜜80萬元,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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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林姓工程師、鄭姓女同事2018年12月到屏東辦路跑活動。當時鄭女得知人力不足,邀請還是學生的2個閨蜜來打工,一起擔任工作人員。12月22日晚間,4人入住當地民宿,一同喝酒聊天,隨後3名女子不勝酒力,各自上床就寢。
不過,林男見3女入睡,未回到自己房間就寢,而是在熄燈後,悄悄接近幾人,親吻、愛撫鄭女其中一名閨蜜A女,並用手指性侵得逞。
一旁的閨蜜B女還未完全入睡,睜眼目睹整個過程,本來嚇得不敢出聲,但見林男準備脫下A女內褲,打算進一步侵犯,情況緊急,她只好假裝要起床喝水,並出聲暗示自己已經醒來,想藉此嚇阻。
不過,林男色慾薰心,見B女起床口渴,竟轉換目標,一把將B女拉坐在自己腿上,還強行用嘴餵水,不停揉胸、親吻。B女大驚失色,想要反抗,但不敵林男體型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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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動靜過大,鄭女從睡夢中醒來,隱約看到床上2個人影交疊,驚覺事態不對勁,立刻拍打床鋪,但制止無效,氣得她奪門而出,準備打電話告知男友。怎料林男隨即追上來,一把搶走鄭女的手機,還恫嚇「不關妳的事」、「不會碰妳!」
當下鄭女緊張不已,只能默默回房,背對床鋪,整晚不敢入睡。怎料林男回房後,竟變本加厲,不僅繼續侵犯B女,還強行脫褲、性侵得逞。
事後,B女鼓起勇氣,告知A女2人都遭性侵,但返家後精神恍惚,不僅縮在餐桌下吃飯,不願跟家人講話,甚至忘了關瓦斯、關電燈、關水,崩潰大哭,直到姊姊了解真相後,主動報警舉發林男惡行,全案才曝光。
地院審理時,B女姊姊證稱,「我有發現她回來後,狀態很奇怪,情緒很空洞,也不跟我們講話,我忍不住用訊息問她,她才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情。她邊說邊哭,說到那些比較親密的動作時,哭到不能說話,情緒完全崩潰,等她哭完情緒平穩後,我才帶她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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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辯稱,A、B女都是自願和他發生關係,最好的證明就是2女當晚都未求救,而且隔天還跟他一起工作、吃飯、大合照,毫無異狀,不符一般性侵案件受害者的反應。不過,法官認為2女是為了保全自身安危才未張揚,仍採信2女辯詞,依強制、乘機性交罪判刑8年。
案發後,B女確診急性壓力反應、適應障礙症,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高雄高分院認為,B女小時候曾因反擊襲胸者,而遭對方痛毆,這次才不敢呼救。但林男曲解此意,漠視女性性自主權,犯後不斷飾詞狡辯,因此判賠B女8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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