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斗六市13日晚間約20時30分於發生持刀攻擊案件,警方出動快打部隊,將正要離開現場的一車4人攔查在距離現場在距百米路口。該案造成一名林姓男子手臂10多公分刀傷送醫救治,警方指出,雙方認識卻因有糾紛導致上街尋仇,全案依妨害秩序、傷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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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分局於昨日晚間20時30分接獲報案,指出,在斗六市鎮北路與北平路口發生有民眾遭人持刀攻擊案件,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快速打擊部隊趕赴現場,抵達現場時發現嫌疑人正駕駛車輛準備離去,員警見狀即刻上前追捕並在鎮北路與明德北路口將涉案車輛攔查,利用優勢警力控制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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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被害人林男(44歲)與張男(35歲)互相認識,日前雙方曾發生糾紛衝突,張嫌於昨日夥同林男(38歲)駕車,載著戴男(32歲)及李女(29歲)共一車4人至斗六市地區找尋被害者林男,碰巧在鎮北路大乾宮前發現林男,張男與林姓友人隨即下車一人徒手一人持刀攻擊林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左手臂約10多公分刀傷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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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明,第一時間獲報後隨即出動6車12人快打部隊到場,並通報救護車協助傷者就醫,遭警方攔查之白色自小客車內共有3男1女,警方在車內查獲作案用之刀械、毒品安非他命4包及子彈15顆等違禁物品,全案依妨害秩序、傷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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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黃仁男指出,將針對子彈毒品等違禁物品持續擴大追查來源,及是否持有槍支或其他違禁物品,並表示,對任何暴力行為均會除惡務盡,依法嚴辦,絕不容許挑釁治安行為。斗六分局長蔡進明表示,疫情期間警方執法沒有空窗期,對於任何街頭暴力犯罪絕對強勢執法、依法嚴懲,以靖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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