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玟君/台北報導
有民眾近日表示,他與妻子兩人在車上脫下口罩喝水,卻被員警各開3000元罰款。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16日)被問及此時事說,車內可否脫口罩要看必要性,需要喝水時,就可以稍微拿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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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日前抱怨,他8日下午4時許,跟妻子全程佩戴口罩逛北投好市多,購物結束時因天氣炎熱又步行,到車上馬上脫下口罩喝水,但此時兩名員警突然敲窗,要他們下車簽署每人3000元的罰單。為了自保,下車後拿起手機錄影存證。沒想到,該名員警多次警告「不要拍我」、「關掉了」、「請你關掉好不好」等警告,最後將罰單金額改為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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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陳時中表示,車內脫口罩要看他的必要性,以前提過如果在不能脫口罩的地方,有喝水的必要性那就可能可以稍微拿一下,一個是故意一個是生理需要行為這裡面確實要分,不然現在夏天很熱會渴, 補充水分也是很重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