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人夫和妻子於2019年結婚,育有一名子女,但沒想到人夫結婚僅2年就外遇溫姓小三,2人還多次用通訊軟體互傳鹹濕對話,被元配發現後氣炸,怒向小三求償100萬元。不過小三事後卻堅稱自己不知道人夫已婚,但不被法院採信,一審判小三應賠元配20萬元,小三不服再提上訴,更向法官哭窮,不過卻被法官發現小三曾為了超大泳池和友人入住精品旅館,不採信其證詞,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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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人夫2019年和妻子結婚後育有1子女,但沒想到結婚僅2年多,就被妻子發現人夫外遇有小三,2人多次發生性關係,地點甚至還包括車上,更多次互傳鹹濕對話「被壓著幹的關係吧、真變態、你昨天真變態」、「我們先從車震開始阿,記得有次超刺激的」、「我比較喜歡上次那樣被硬上」等語,妻子發現後氣炸,怒向小三求償100萬元。
庭審時,小三向法官喊冤,堅稱自己不知道人夫已婚,還辯稱2人曾多次聊到「婚前恐懼症」,可見她確實不知道人夫已婚,再加上元配當時僅告知她2019年9月要結婚,到時候再請她吃喜酒,但不知道2人結婚的具體時間;此外,她也曾問過人夫是否有結婚,但人夫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且就算2人的對話紀錄中曾提到「老婆」一詞,也都只是對元配的代稱,不能顯示她知道人夫已婚。
法官審酌2人對話紀錄與相關證詞後發現,2019年11月14日小三曾傳訊息向人夫表示「丟下懷孕的老婆到夜店玩耍真是渣」、「怎麼不傳給太太看呢她應該會炸到直接生出來」;2020年2月更向人夫表示「那我介紹我是你情婦吧」等語,僅隔一月,人夫傳訊息向小三表示近期都不愛回家時,小三回應「你這是婚前恐懼症吧」,顯見小三早就知道人夫即將結婚,更知道元配在和人夫結婚前已有身孕,卻在人夫閃躲其婚姻狀況下,堅稱沒有向人夫確認其婚姻狀況,不採信其證詞,一審判小三應賠償20萬元。
小三不服再提上訴,這次卻向法官打出悲情牌,表示自己父母從小離異,由母親撫養長大,家庭功能並不完整,勘值同情,且她22歲遇人不淑,生下一女,獨自赴養女兒,再加上母親罹癌需要支付龐大的醫療費,實在無力負擔賠償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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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新審酌小三和人夫2人的對話紀錄,認為2人用詞精確,後更翻出人夫對小三指出「打屁股也是傷害罪呢」,小三回「以前只是傷害,現在變通姦了」,顯見小三知道人夫已婚的事實;而小三向法官哭窮一事,法官審酌其臉書卻發現,她在臉書po出帶子女去小琉球玩,更曾和友人入住精品旅館,享受超大泳池,顯見其經濟狀況並未如其所述如此不堪,其辯詞不足採信,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