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明仁會台南擄人逼債 警方扣長短槍+狼牙棒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北部竹聯幫明仁會成員涉嫌6月29日凌晨3時許,在台南永康區1處大樓地下室以債務為名押走被害人,台南市警局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聯手刑事局、新北市警局兵分多路,一舉掃蕩竹聯幫明仁會板橋據點,將王姓主嫌等7人查緝到案,除吳姓男子裁定5萬元交保候傳外,其餘王嫌等6人皆被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

▲台南市警局聯手刑事局、新北市警局,掃蕩北部竹聯幫明仁會成員,緝獲擄人逼債的王姓主嫌等8人到案,起獲槍械及刀、棒等作案工具。(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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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分局指出,北部竹聯幫明仁會成員涉嫌於6月29日凌晨3時許,在台南永康區1處大樓地下室以債務糾紛為名押走被害人,家屬於清晨6時許見被害人遲未返家,經前往地下室停車場車輛旁發現被害人拖鞋後,疑被害人恐遭危害即向永康分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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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分局獲報後立即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與台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市警局長方仰寧召集相關偵查單位進行專案會議,於6月30日清晨火速發動偵查行動,首先在屏東將20歲沈姓犯嫌緝捕到案,7月11至13日期間北上發動數波查緝行動,聯合刑事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兵分多路,一舉掃蕩竹聯幫明仁會板橋據點,將王姓主嫌等7人查緝到案,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傷害等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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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吳姓男子經檢察官裁定5萬元交保候傳外,其餘王姓主嫌等6人檢察官皆聲請羈押,並均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因應防疫期間,所有偵辦過程偵查人員皆穿戴完整防護措施,落實遵循防疫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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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方進一步說明指出,本案經專案小組追查分析,發現該犯罪集團具組織結構,係以債務糾紛為名押走被害人限制其行動,以謀取不法利益,整個犯案過程分工細膩且交換多部作案車輛,並一再變換囚禁處所,藉由南北遠距離地緣關係不易追查,造成多處行蹤斷點,進而誤導警方辦案方向,增加偵辦難度,據被害人聲稱,他被控制行動期間感受到該集團組織得知案發後數小時內其中1名組織成員就遭警方緝捕,迫於警方強大追捕壓力,欲草草收場,即於7月1日在台中市郊區將其釋放。

專案小組成員不眠不休、鍥而不捨接續針對各個斷點回溯偵查,案經分析比對大量的犯罪軌跡、影像抽絲剝繭後,發現其中疑有多名竹聯幫明仁會成員涉案,在釐清整體犯案脈絡及涉案成員後,隨即聯手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汐止分局及土城分局共組聯合專案小組,於7月11日起,陸續持台南地檢署與台南地方法院核發之拘票及搜索票,兵分多路分別在新北市板橋、汐止、新莊及台北市士林區等地,先後拘提25歲王姓男子、20歲呂姓男子、21歲陳傅男子、24歲蔡姓男子、25歲呂姓男子、20歲張姓男子及31歲吳姓男子等7人到案,並起獲6部涉案車輛、查扣空氣槍2支、開山刀2支、狼牙棒2支、小刀2支、辣椒水2瓶等犯案工具,成功瓦解該犯罪組織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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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王姓主嫌係明仁會的「小組長」,被害人並無與王嫌等人相識或有債務糾紛,疑係與他人有糾紛,王嫌等人透過以「接單辦事」的方式,以債務糾紛為由,強擄被害人至特定處所,再交由「委託人」處理,警方認為王嫌等可能涉嫌多起類似刑案,正進一步擴大偵辦中。

市警局指出,台南市長黃偉哲一再強調「犯罪零容忍」,絕不容許外地犯罪勢力至臺南犯案,為確保社會治安穩定,除期勉台南市警察局持續加強掃蕩黑道幫派及相關依附之營業場所,澈底刨除犯罪勢力、斬斷不法金流,並堅定貫徹政府肅清不法「一波一波掃、一個一個抓」之要求,展現嚴懲不法、淨化治安決心,以維護民眾安全、安寧、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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