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柔道國手楊勇緯24日在東京奧運勇奪銀牌,25日19歲跆拳道女將羅嘉翎也摘下中華代表團本屆首面奧運銅牌。律師林智群在臉書PO文列出《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認為運動員若在奧運獲得前三名佳績,採用「按月領取獎金」的方式應該會比較划算,例如銅牌一年可領28.8萬,領17年5個月就超過500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繼「柔道男神」楊勇緯為中華隊奪下銀牌後,跆拳道女子57公斤級19歲小將羅嘉翎一路過關斬,摘下個人生涯首面,也是中華代表團本屆首面奧運銅牌。此外,羅嘉翎也確定進帳國光獎金新台幣500萬元,本次國光獎金累積頒發來到1650萬元。
根據《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奧運屬於一等比賽,進8強至少可領到90萬元, 7、8名獲90萬元,5、6名可獲150萬元;若是選手闖進4強,獎金從300萬元起跳,第4名拿300萬元、銅牌領到500萬元、銀牌700萬元、金牌2000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同規章中第14條提到,「獎助學金應一次領取。但獲得奧運前3名者,得選擇依下列金額按月領取月獎助學金,奧運第一名新台幣12萬5000元;奧運第二名新台幣3萬8000元;奧運第三名新台幣2萬4000元。」
律師林智群25日在臉書PO文中提到,若不考慮通貨膨脹,運動員按月領取獎助學金,應該會比較划算,例如金牌一年可領150萬元,領超過13年4個月就相當於2000萬元;銀牌一年可領45.6萬元,領15年5個月就超過700萬元;銅牌一年可領28.8萬,領17年5個月就超過500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智群認為,考量到運動員大多不超過30歲,20幾歲拿到「終身俸」CP值比較高,加上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這些獎金是國內外政府、教育文化團體為獎勵進修而發,所以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