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二級!台東餐飲業有條件內用 饒慶鈴:違者罰緩限期改善

▲餐飲業開放有條件內用,務必遵循衛福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辦理。(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餐飲業開放有條件內用,務必遵循衛福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辦理。(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防疫警戒自7月27日起至8月9日降至二級,台東縣長饒慶鈴強調,餐飲業應遵守防疫相關規定,才能提供內用服務。衛生局表示:有條件開放內用的餐飲業者,務必遵守衛福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公告,若未達標準而開放,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餐飲場所是提供民眾飲食、親友聚會之重要營業場所,也是容易以飛沫造成疾病傳染的場所,因應本土疫情發展,確保相關場域餐飲從業人員與民眾自身與他人之健康,避免群聚感染、致疫情擴大,衛生福利部於今年7月16日公告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餐飲業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相關規定辦理,並同時遵守相關規範,才能提供內用服務。

饒慶鈴表示,台東縣有條件開放餐廳內用餐,但籲請鄉親務必遵守相關防疫規範,除飲食外仍須全程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防疫不能輕忽與鬆懈,並感謝餐飲業者與鄉親共體時艱,共同迎接未來的解禁,守住縣民健康,防疫需大家共同努力。

衛生局呼籲業者,除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亦須配合「餐飲業防疫指引」,依實際可行性與適用性,內化為適合個別場所之所需管理,以強化防疫管理措施。如:建議優先使用個人套餐,若使用合菜,為避免交叉污染,不可使用公筷母匙,須由專人分菜,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同桌應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等足以阻隔鄰座用餐顧客飛沫及防止交叉污染之措施,另,餐飲場所如辦理集會活動及婚宴應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不得逐桌敬酒。

有關「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和「餐飲業防疫指引」及「餐飲防疫管理措施指引問答集」防疫相關訊息可至台東縣衛生局網站臉書,或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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