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一名張小姐今年7月初購買一輛新車,日前讓業代開回原廠進行滿月回廠檢查時,發生追撞車禍,造成車體毀損,張小姐心疼新車才開20天遭撞,還被車廠要求出險維修,便將事故過程及行車記錄器PO到網路詢問網友如何處理。經媒體詢問車廠,營業所今日表示,將提出2方案盡量滿足客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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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於社群網路貼出車損照片並指出,所長說要新車換新車,叫我「折舊」,我看了我車上的行車記錄,「業務員執行業務」之下開車經過汽車公司沒有進入公司,去辦個人的私事之後,車子撞上了,讓我非常生氣,多次打去總公司,總公司也只是傳訊息說授權給營業所處理,我的車就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處理態度是這樣,請大家幫幫忙,不知道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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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受訪表示,是第一次購車,在7月4日交車後,業務說有售後服務,7月23日便放心將鑰匙交給業務,在發生車禍當下車廠並未主動告知,是致電詢問保養進度時,才說車子撞到了,要求出險維修。張小姐說,當下以為是在去車廠的途中撞到,後來調閱行車記錄器才嚇到,怎麼開這麼快,並且是經過公司未停下繼續直行,是業務要辦理私事時途中追撞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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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事後致電詢問總公司,總公司僅回覆該案授權給營業所所長處理,關於所要求新車換新車,所長卻回應要以「新車落地」20天提出折舊15萬元,要不就依車身損傷保險桿、葉子板、引擎蓋等,由車主出險修到好,張小姐無奈說,我認為,業代執行業務期間開車經過車廠未進入卻去辦理私事,撞到後竟然要客戶自己出險,還要折舊,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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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廠營業所郭姓所長受訪表示,一直有持續與張小姐保持聯繫,擬定兩個方案,第一個是完全修復,加上金錢賠償,第二點是如果張小姐要求換一輛新車,因為考慮車子折舊問題,所以會需要張小姐貼補,但會盡量滿足張小姐的需求,以高誠意讓此事盡量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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