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無業男黃耀寬2020年買美工刀對李姓計程車司機割喉,搶得2800元,遭警方逮捕。黃男雖坦認犯行並與李男10萬元達成和解,但他預謀犯案,誘騙被害人到山區,造成李男左頸長12公分、深達6公分傷口,犯行已嚴重影響治安,維持原審依加重強盜罪判7年2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指出,黃耀寬(23歲)因缺錢花用,竟心生歹念,去年9月23日下午到西屯區的超商買了一把美工刀,沿路找尋目標後,搭上李姓男子開的計程車往龍井山區。黃男請李男靠邊停車後,竟從駕駛座後方用左手壓住李男左肩頸,右手拿美工刀直接朝他左頸割劃出長12公分、深達6公分的傷口,當場血流如注。
黃男喝令李男交出身上財物,得手2800元後,見李男拔車鑰匙下車衝到附近工地求救,立刻徒步離開現場,並將美工刀與口罩隨手丟棄在路邊,接著再攔計程車前往汽車旅館投宿,錢花在住宿費、香菸吃飯等。李男幸運獲救,警方循線在6小時後逮到黃男,並扣得尚未花掉的贓款1046元,警詢後依強盜罪嫌送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男雖坦認犯行,但其辯護律師向法官求情稱,黃男因為經濟陷入困難,又未向家人求援,一時慌亂無措,臨時起意持美工刀犯案,與一般惡意而有計畫性強盜情形有別,惡性尚非重大不赦。犯後已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和解,已履行完畢等,請求減刑。
但法官認為,被害人所受左頸銳利傷長達12公分、深達6公分,傷勢不輕。黃男犯案前先買美工刀,已屬計畫性犯案,且隨機找尋計程車誘騙到偏僻山區下手,所犯加重強盜犯行已嚴重影響社會治安,難認有任何足以同情之處,不符減刑要件。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地院審酌黃男犯罪所得不多,並與被害人以10萬元達成和解並已履行,依加重強盜罪判他7年2月。黃男雖不服上訴,認為判太重,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妥適,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逢甲夜市旁討錢 2乞丐遭法辦可罰1萬2!法官看不下去打槍原因曝
►大眼美女警變毒梟的女人!像極廣末涼子刺青上身演出 全為這些人
►體育老師要求跑步...心臟病重症少女4個月後不治 家長PO網要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