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即將上演經營權之爭的泰豐輪胎,6月董事會決定招標中壢廠價值上百億的土地,大股東南港輪胎認為售地未經股東會同意,且理由竟然只是填補2千萬元資金缺口,缺乏正當性,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法院4日裁准南港輪胎以15.5億元擔保後,暫停泰豐標售、簽約、履約交割這筆土地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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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影響,多家上市櫃公司股東會延後,其中泰豐輪胎在6月15日召開董事會,討論處分中壢49筆廠房土地以及握有的公司股權,年7月22日董事會通過公開標售股權的底價、招標方式與文件,引起南港輪胎和市場派的不滿。
南港輪胎認為,泰豐董事馬佩君已在董事會中反對處分中壢廠土地,董事長馬述健指示財務長說明,處分理由是要填補8月份的2千多萬元資金缺口,毫無正當性,且處分重大資產沒有依《公司法》提報股東會討論表決,欠缺合法性。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指出,泰豐輪胎還有近20億元的股票已及大陸投資,都可變現獲取資金,而中壢廠土地也可持續使用、收益獲另外向銀行辦理抵押借款,賣不賣土地,對現在需填補的資金缺口影響不大,考量土地賣出的回復性,以及未來大股東匯豐輪胎提告的勝率可能,裁准匯豐輪胎提供擔保後,南港輪胎不得處分土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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