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郭姓男子今年1月27日晚間7時許到超商消費,趁女店員整理貨品時,偷摸對方腰部,藉此性騷得逞。對此,法院日前依性騷擾罪,判郭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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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郭男今年1月27日晚間7時許在屏東某超商消費時,見女店員正在商品陳列架前整理商品,竟意圖性騷擾,趁對方不及抗拒時,偷摸女店員腰部。事後女店員不甘受辱,報警處理後,全案因此曝光。
郭男於警詢時坦承不諱,且監視器也拍下其犯案畫面,檢方偵結全案依性騷擾罪嫌將其起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經勘驗相關事證後,確認郭男犯行,審酌郭男為逞一己私慾,無視兩性平權以及對女性的尊重,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不過念在郭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無前科等情況下,最終判郭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