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四分局8月7日晚上9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他因債務糾紛遭對方強押上車後限制行動並毆打,他趁隙脫身報案,但對方堵在他住處門口,他恐懼報案請求救援,台南市警四分局警方據報循線馳抵現場,查獲36歲曾姓主嫌等3人,救出35歲程姓被害人脫困,全案偵訊後依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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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人35歲程姓男子向警方表示,8月7日在高雄市路竹區因投資糾紛(投資釣蝦場資金15萬元)遭嫌疑人36歲曾姓男子、23歲劉姓男子、23歲陳姓男子等人,駕駛自小客車將他押走,載至台南市安南區土城一帶某處小廟以球棒毆打手部、身體等處,之後程男以身上無攜帶手機,要返家拿手機聯絡處理糾紛事項為由,返回時趁隙脫身報案。
台南市警四分局警方調查,曾嫌與程姓被害人有債務關係,曾嫌才夥同劉嫌2人駕駛自小客車前往高雄程姓被害人親戚家,將被害人載上車毆打,再載往台南市安南區毆打談判,期間造成程男身體多處受傷,因債務問題無法解決致使曾嫌持續脅迫,而程男佯稱要回台南市安平區建平17街某大樓住處拿手機聯絡還債方式,在曾嫌等人則控制下上樓,被害人趁入屋之際反鎖屋門,立即報警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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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四分局據報循線到程男住處時,發現該處樓梯口有曾嫌1人守在出入口,警方毃程男房門時,被害人表示警方先將嫌疑人等控制住他才敢開門,顯見程男仍處於曾嫌實力威脅控制之下,警方即將被害人程男載返育平所製作傷害及強制罪嫌筆錄,曾嫌則另帶返華平所依強制罪嫌等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辧。另警於現場另通知劉嫌及陳嫌,於8月7日深夜10時陸續到案明說明,2嫌偵訊後依聚眾鬥毆及強制罪嫌函送法辧。
四分局長甘炎民指出,對違法犯嫌必當依法究辦,絕不容許暴力犯罪擾亂社會秩序,尤其是涉及押人討債行徑,影響治安風氣甚深,若涉及債務糾紛應回歸民事訴訟或調解機制,不應有暴力相加而迫使不當得利,不法分子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強力執法確保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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