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曾姓保母照顧1歲多女嬰小虎妹造成頭部重傷致死,她雖否認犯行仍遭法院判8年徒刑。台中市社會局依法上網公告曾女全名,她竟謊稱只開一次庭,對事發時間還無法認定,要求社會局將公告撤下,持續在幼兒園服務至今,讓家屬擔憂那些孩子。該幼兒園對此表示,曾女只負責行政工作,未照顧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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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邱姓夫妻將1歲多的愛女小虎妹(化名)委託曾姓女保母照顧,某日竟突然昏迷,家屬送醫發現她頭部嚴重外傷骨折,雖緊急手術救治,最後仍傷重不治。曾女卻從頭到尾都否認是她造成,但法官從相關人證物證認定曾女用不詳方式傷害致死,判她8年徒刑。家屬已上訴台中高分院。
台中市社會局在曾女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後,2020年3月27日認定她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第97條規定,依法上網公告她全名。豈知,她竟利用法院審理期間,醫師鑑定報告針對事發時間認定不一,向法制局申訴,法院目前尚未確定她觸法,要求撤下,社會局也罕見將公告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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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先生得知後非常生氣,他表示,2020年3月27日公告曾女違反兒少法時,已開過2次審理庭。第二次審理庭主治醫師明確指出受傷時點就在送醫當天,不可能是前一天發生的。曾女竟向法制局申請訴願,謊稱只開過一次審理庭,還無法判定受傷時點,結果公告就被社會局撤下。
他表示,一個傷害兒童的保母遭起訴,竟還能在法院審理時在幼兒園工作,真替那些孩子及他們的父母擔心。一審判決後,他立刻聯繫社會局,社會局也在8月2日再上網公布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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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聯繫曾女服務、位於西區私立幼兒園,自稱員工的女子表示,她知道曾女的案件,但曾女在幼兒園只從事行政工作,沒有照顧幼兒,且她今天請假。記者追問難道幼兒園聘請一位虐童致死員工,不怕家長們擔憂嗎?該名女子只笑一下說,她了解家屬的心情,會請園長回覆,隨後就掛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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