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某學校附近2020年11月6日上午7時許、上學時間出現「男子公然打手槍」!事發當時一名林姓男子開車行經學校前方,搖下車窗於駕駛座上搓動生殖器,2名16歲女學生目擊,隨後報警處理。對此,桃園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林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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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4歲林男於2020年11月6日上午7時許,開車到桃園蘆竹某學校人行道旁停車格,接著搖下副駕駛車窗,開始搓動自己的生殖器,藉此讓路人觀覽其猥褻行為。隨後有2名16歲女學生見狀,立即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事後,林男坦承不諱,檢方根據女學生的指述,以及案發現場照片,確認林男犯行,依公然猥褻罪嫌,將林男起訴。
桃園地院審酌林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將車輛停放在學校附近,公然手淫猥褻,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更造成他人驚嚇、厭惡感,不過念在林男坦承犯行的態度,最終依公然猥褻罪,判林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