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人妻指控丈夫衛生習慣不好,經常不洗澡、頭皮屑還掉得到處都是,也經常性換工作,提出離婚訴訟。但法院查出,人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外遇,還與他人生下2名未成年子女,認為夫妻倆婚姻出現破綻、會分居,人妻要負的責任比較大,將她的訴訟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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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主張,與丈夫於2005年3月婚後生活習慣不佳,經常數日不洗澡,頭皮屑還散落各處,儘管她要求丈夫保持衛生,但對方仍不改善,除此之外,丈夫還在8年內換了10份工作,導致她精神不堪負荷,罹患焦慮症、憂鬱性疾患,她也於2013年搬出夫妻愛巢至今,希望法院能判准離婚。
對此,人夫則稱,妻子說他不洗澡、衛生習慣不佳都不是事實,他也在妻子離家後持續尋找、聯繫妻子,但都沒有獲得回應,他仍希望維持婚姻。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調查發現,人妻的診斷證明書指出,她在2013年9月26日就診過後,再度看診是相隔6年以後的事情,而夫妻分居迄今已經超過7年,雙方幾乎沒有聯繫,且憂鬱症的成因並非單一因素造成,她主張憂鬱症是丈夫所造成的,藉此提出離婚訴訟,顯然不合常理。
另外,法院認為,人妻離家後,分別與他人生下2名未成年子女,可知是人妻自行離家,違反婚姻忠誠義務與其他人外遇生子,考量人夫仍持續找尋人妻,並願意維繫婚姻關係,是人妻不積極修復雙方關係,造成2人分居的結果,夫妻婚姻破綻出現可歸責於人妻的程度較高,將她的訴訟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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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法院指出,雖然人夫確實經常換工作,但投保薪資也一次次調高,沒有閒賦在家、寅吃卯糧,認為夫妻間因社會、工作環境問題出現離職狀況時,應該互相扶持度過難關,不能因為這樣就說「受有不堪同居虐待、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將她的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