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斗六市10日發生一起父親協助兒子自殺案,人倫悲劇驚動社會,張姓父親用輪椅推著兒子,從家中出門步行數公里到偏僻的產業道路,在兒子要求下由父親一刀助死,警方在張父自首後趕抵現場將兒子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經檢方檢視相關物證後,認為張父所犯的是加工自殺罪,最後裁處張父無保請回。
據了解,居住斗六市的這對張姓父子感情至深,現年65歲的張父在41歲時才生下兒子,多年前兒子發生車禍後身體便一直不好,曾住過療養院但因故遷出,在家庭經濟狀況無虞之下,出院之後一直由父親親自照料,而母親上班工作維持收入。無法行走的兒子長期臥床,雙腳長滿褥瘡時常需要清瘡,近期因惡化可能會需要截肢,因此於今年3月曾試圖輕生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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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在身心俱疲之下一直求死無法達成,才請求一直最依賴的父親幫忙,張父於8月9日購買1把水果刀後,昨日上午8時許從自家與兒子一同出門,步行至住家附近於產業道路旁以水果刀,痛心刻骨咬牙一刀刺向兒子胸口心臟位置,待兒子沒了呼吸後,張父才撥打電話到派出所報警自首「我殺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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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案發現場留有作案用水果刀一把及張姓死者遺書2紙,其內容敍明因久病厭世,又無能力自殺,才借由父親之手,了卻此生,全案報請雲林地檢署偵辦。檢方相驗,發現張男的心臟和肺部有穿刺傷,再經檢視張男的遺書、多次自殺未遂的紀錄和相關物證後,認為張父所犯的是加工自殺罪,最後裁處張父無保請回。
雲林縣社會處表示,第一次接觸該個案在去年7月底,在衛生單位關注發現個案,需要加強家庭支持後隨即轉給社會處進行關懷,從7月底至案發前社工每天探訪視關懷,並與警方保持聯繫,父親在照顧兒子上用盡心力,兒子對父親的依賴程度也相當高,幾乎到密不可分的程度,亦能感受到父親照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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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期間社工雖連結許多支援給予協助,但父親尊重兒子拒絕意願而婉拒,社工仍持續積極介入給予幫助與每日進行訪視,不斷尋求照顧支援想讓張父減輕壓力,未料,非常遺憾的是,父親應該是不忍心看著兒子受病痛及精神上折磨而活在負面思想中,才會答應兒子,發生如此悲劇。該案讓相關人員包含社工都受到不小衝擊,接下來仍會持續針對張父心理上的壓力進行心理支持及關懷。
雲林地檢署初步相驗,發現張男的心臟和肺部有穿刺傷,是就醫搶救時縫合,所以今日安排解剖釐清死因,而今日下午解剖結果出爐,雲林地檢署表示,解剖驗傷發現刀口深達12公分,傷及心臟、肺、肝,爲失血過多致死。針對張父的部分,檢方經檢視張男的遺書、多次自殺未遂的紀錄和相關物證後,認為張父所犯的是加工自殺罪,昨日晚間裁處張父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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