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行政院為了振興經濟,打算發行5倍券,不過外界對於普發現金的呼聲比較高,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列出4大理由,說明行政院堅持要發振興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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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12日表示,現今社會上確實有發現金的聲音,不過他認為振興主要是為了振興經濟「必須好領、好用、好刺激」,同時他也列出4個發放振興券的好處,強調只有五倍券才能達到加成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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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期消費:
羅秉成指出,現金沒有期限,給你5000元你要什麼時候用沒人知道,振興券則是要在短期內刺激內需市場。「有沒有限期這個事情是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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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循環使用:
羅秉成指出,現金的替代性消費非常嚴重,可能被用來繳稅、還錢、繳罰款,對振興經濟沒有幫助。振興券除了不能還款、繳稅外,消費上就跟現金沒什麼兩樣。
三、可以加碼:
羅秉成指出,商家想吸引振興券消費就會加碼給折扣,像是高雄加碼六倍券,爭取大家來高雄消費。振興券可以捲動地方政府、業者加碼,整個經濟效應才會擴大。
四、擴大參與:
羅秉成指出,振興券是全民參與式的經濟,我也貢獻1000元,來幫助國內市場,在消費心理上,不會想要浪費1000塊,讓全民共同參與,可以一起幫助刺激國內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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