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雙北市警察局長、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及多位北市議員,於5月3日在北市「鉅星匯」參加義警餐敘時,餐廳突遭4名男子潑灑上千隻活蟑螂,一時讓警方面子丟盡,檢方依妨秩序等罪起訴;北院17日開庭,主謀吳姓男子稱潑蟑螂是他獨斷的決定,也考量只是討債想讓老闆丟臉,才選擇潑在走廊及櫃檯,「因為這樣比較好打掃」,本案將於9月14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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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主嫌表示,他接到討債任務後,想著要如何引起老闆注意,突然想到潑蟑螂這招不僅相當顯目,且也不是太嚴重,「應該不會卡到官司」,便召集蔡、許、曹3名友人一同前往,其中曹姓男子還帶著他未滿18歲的女友同行,並稱沒有想影響餐廳生意,只是想讓老闆出個洋相,若真想害餐廳的話,會選擇潑在廚房。
吳男回憶,5人潑完蟑螂後,本來回到北投就要解散,不料新聞卻鬧得超大,一夥人害怕之餘,本想先在台中待幾天避避風頭,卻又覺得逃不過法網,才決定回台北投案。
律師表示,吳男行為只針對餐廳老闆,並沒有想妨害秩序,且也未達強迫的強制力,甚至老闆至今仍沒還債,顯然也沒讓人害怕,事後餐廳也繼續營業,行為雖讓社會觀感不佳,但並不嚴重,而曹男女友也只有在現場拍照,並未參與犯行,吳男應不構成與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加重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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