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桃園報導
盧姓女子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之受刑人,去年4月竟在監獄衛生科就診時,持原子筆攻擊林姓護理師的頭部和左手,造成護理師頭皮與左手撕裂傷等。桃園地院審理後,刑事部分依傷害罪判盧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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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累累的盧姓女子為桃園女子監獄之受刑人,去年4月上午9時許前往監所內的衛生科就診,沒想到竟因不明原因情緒失控,突然持原子筆攻擊林姓護理師,造成林姓護理師頭部、左手有撕裂傷與挫傷。
盧女事後也被移送法辦,於偵訊時坦承一切罪刑。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盧女罪證明確,審酌盧女對林姓護理師要害部位攻擊、傷害程度與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等情況,依傷害罪判盧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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