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紅嬋姓名遭搶註19件商標 受訪時萌回「杏哥」也被搶註50件

▲▼中國14歲全紅嬋奪得奧運跳水金牌。(圖/路透)

▲大陸14歲跳水小將全紅嬋奪得奧運金牌。(圖/路透)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奧運選手全紅嬋等人奪金後,不少商人將歪腦筋動向他們的名字,在中國商標網上搶先註冊商標,以待日後轉賣牟利或蹭選手熱度。其中,全紅嬋姓名已被19間企業或個人申請註冊,就連全紅嬋受訪時,未聽懂關於性格的問題,萌回「杏哥是誰?」,也被商標申請註冊達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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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紅嬋等奧運金牌選手姓名被商人惡意註冊商標。(圖/翻攝人民日報)

《人民日報》報導,針對近期發生的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姓名被申請註冊商標事宜,中國奧委會發佈鄭重提示,如未獲得運動員本人或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授權,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註商標,有上述行為的應及時撤回和停止實施商標註冊申請。運動員及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有依法追究相關侵權行為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中國商標網顯示,截至2021年8月15日,以「全紅嬋」為名申請註冊的商標共19件,申請人包括深圳市連州電氣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深圳市奔駿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山東奧爾加飲品有限公司及潘某偉、 盛某東等個人,申請日期自8月5日至8月10日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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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連州電氣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金海表示,公司本來是想註冊「紅蟬」商標用於零售食品和服裝類產品,聯想到參加東京奧運會的湛江老鄉全紅嬋,索性就申請註冊「全紅嬋」商標。

▲大陸射擊甜心雙金得主楊倩。(圖/路透)

至於大陸射擊甜心楊倩也被酒商及鈕扣業者相中,申請人為陝西唐森科技有限公司、葉爾帕提·吐地別克,商標狀態均為註冊申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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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新安表示,這些公司搶註行為已經涉嫌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也明確,將政治、文化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等申請註冊為商標,屬於《商標法》第十條所指的「其他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