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怕?精華光學8度違反勞基法 新北連3年重罰100萬元

▲精華光學已8次違反勞基法,遭重罰100萬元。(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精華光學已8次違反勞基法,遭重罰100萬元。(圖/新北勞工局提供,下同)

記者楊蕓/新北報導

新北市勞工局20日公布今年第4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其中上櫃公司精華光學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已是第8次違反勞基法,遭重罰100萬元,勞工局並指出,精華光學已連續3年遭罰至上限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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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指出,今年第4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計有264家業者。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有78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3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35家。

勞工局表示,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51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均為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有4家;未於法定期限內給付資遣費,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者有2家。

勞工局說明,本次公布名單中,上櫃公司精華光學及電腦週邊設備製造業鑫禾科技公司均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兩家公司因為已是第8次及第4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重罰100萬元及36萬元,其中精華光學更是連續3年遭罰至上限100萬元;新北汽車客運因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依規定給予勞工特別休假,且違反工時上限已是第5次,亦重罰49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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