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名列青少年死因第二名 監委調查:7成身亡者從未被輔導

▲▼少女,女學生,女大生,女高中生,女國中生。(圖/取自pakutaso)

▲日漸頻繁的青少年自殺案件引起社會憂心。(資料照/取自pakutaso)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根據衛生福利部2020年統計,自殺為台灣青少年族群僅次於意外的第二大死因,自殺死亡率更連續攀升20年。監察院18日通過監委范巽綠、林郁容、紀惠容、蘇麗瓊等所提「青少年自殺防治策略及作為等情案」調查報告,直指私立學校專業輔導人力不足,近7成未曾接觸校內輔導資源,且身亡個案僅6%生前有接觸校外機構資源,凸顯應加速社區心理衛生資源建置,並落實與教育單位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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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報告點出,檢視2019年6月《自殺防治法》通過實施以來的防治效益,教育現場輔導人力不足、教育單位與社區心理衛生、醫療等資源整合不足、其中未就學未就業青少年人口之追蹤及輔導更是重要,均有待自殺防治網絡各主管機關強化合作機制。

監院指出,學生自殺死亡原因雖難以單一歸因,但經分析其中以「憂鬱症及其他精神疾病」為大宗主因、「感情因素」及「學校適應」亦為常見之因素。然自殺防治實務卻面臨「輔導人力不足」、「學生或家長抗拒資源介入」、「輔導老師行政負擔過重」、「家庭系統難以改變」、「輔導轉銜機制未與社政、衛政結合」等困境。

監委調查發現,私立學校專業輔導人力不足情形尤為嚴重,且依據2018年至2019年統計資料指出學生自殺身亡個案近7成未曾接觸校內輔導資源,各級學校輔導資源與學生需求間顯存有落差,亟待正視。

監委指出,加速社區心理衛生資源建置,落實與教育單位接軌甚為重要。依據2018年至2019年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分析及策略報告,自殺身亡個案僅6%生前有接觸校外機構資源,自傷行為者更不到2%,凸顯學校與地區心理衛生中心之網絡連結不足,亟待強化橫向聯繫與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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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強調,隨著時代變遷,社會及家庭型態多元,卻也造成親子、家庭關係間疏離。國人對於精神疾病或心理學知識之缺乏,導致家長困難辨識孩子情緒行為,進而造成遺憾。

衛褔部於2010年「全國自殺防治策略行動方案」計畫,委託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推廣「自殺防治守門人」概念,以同儕間、師生間的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達到早期協助之目的,以「人人都是守門人」概念,建立一個安全健康的關懷防護網,監委認為,未來校園自殺防治應以「一級防治」為重點,針對師生、家長規劃增能課程與配置適當之輔導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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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