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區一間超商2019年10月5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毆打事件,一名王姓男客因消費糾紛與李姓店員與互相扭打,過程中,不慎撞到上前勸架、身懷六甲的王姓女店長,造成王女差點早產。事後王男與李男互告傷害罪,經法院審理後,2人分別遭判拘役40日、30日,得易科罰金。另外,王女也向王男求償20萬餘元,士林地院日前判王男賠3萬8056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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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王男2019年10月5日上午10時許,因消費糾紛與李男爆發口角爭執,2人先是互相掐住對方脖子,接著在拉扯對方身體,而過程中李男妻子、身為店長的王女出面打算勸架,孕肚身體等處卻不慎被撞到。事後,王女就醫,除了發現腹部碰撞、右手前臂挫傷、左大拇指挫傷等傷勢,陰道還有出血情形,經會診婦產科治療,發現有早產現象。
李男、王男雙方互相提告傷害罪,經法院審理後,分別被依法判處拘役40日、30日,均得易科罰金。王女亦提起民事告訴,主張除了受傷本身痛苦外,因為自己是一名高齡產婦,且剛好是第一胎,深怕有早產或流產等情形,內心飽受煎熬,故要求王男賠償15萬元精神撫慰金,再加上她因傷要在家休養兩週,得額外支出5萬2104元請支援人員,故要求王男賠償20萬2104元。
王男辯稱,他當時並沒有碰到王女,也沒有任何過失,王女傷勢與他無關,請求撫慰金不合理。不過,法官勘驗事發監視器後確認有碰撞情形,再加上王男、李男均被判處拘役,王女診斷證明等相關事證,審酌兩造情狀後,判王男賠王女3萬8056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