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陳姓婦人和江姓二房東發生性關係,被9歲女兒全程目睹,她透過門縫發現兩人正在嘿咻,「我知道媽媽很開心,因為媽媽一直叫叔叔名字」,她用手機拍下照片給父親看。陳女丈夫氣得告江男妨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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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女和丈夫常發生口角,他甚至會對她家暴,她不堪其擾,2011年底帶著9歲大的女兒離家、在外租屋。陳女認識了江姓二房東,與住在樓下的江男發展出曖昧關係。
判決指出,去年5月某天凌晨,陳女以為女兒正在熟睡,和江男嘿咻偷情,但忘了關門。女兒睡到一半醒來,看到媽媽不在床上,循著聲音走到隔壁房間,發現媽媽和江男「打得火熱」,翻雲覆雨的過程全都被她用手機拍下。
陳女女兒供稱,她看到媽媽和叔叔光溜溜抱在一起,「身體一直在動」,還聽到「妳這樣好漂亮」的對話。兩人起初辯稱,只是同床共枕眠,未發生性關係;後來要改口有「做了兩次」。陳女丈夫和江男和解撤告,法院做出公訴不受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