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要角萬少丞發監前又惹禍 內湖飛車撞仇家再加判6月定讞

▲▼ 夜店殺警案被告萬少丞報到入監。(圖/記者楊佩琪攝)

▲萬少丞入監前再犯案,今再遭判刑6月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台北市夜店殺警案,當時在本案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萬少丞,遭判刑8年8月定讞,並於2019年6越發監。但他發監前又再犯案,於內湖地區跟著友人,飛車衝撞仇家,並持棍棒砸車,最後逼對方簽下50萬元和解書。一審將萬少丞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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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少丞父親是松聯幫綽號「萬年」的萬年祥,他在2014年9月間發生的信義區夜店殺警案中,當時是以竹聯幫和堂的身分,遭警方追緝。警方還呼籲他儘速出面投案,萬少丞最後被檢方起訴後,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全案經多年訴訟後,2019年6月間萬少丞遭判刑8年8月定讞,發監執行。

本案是發監前2個月所犯。判決指出,萬少丞與陳姓男子有糾紛,雙方約出談判,萬少丞搭乘友人的賓士車前來,至於陳男則是帶著哥哥開著馬自達轎車前來。雙方見面後,萬少丞隨即持不明刀械下車,對方見萬少丞怒氣沖沖前來,立馬駕車離開,萬少丞則是跳上友人的賓士車,在後方追逐。2車在內湖街道上飛馳,最後萬少丞方面的車輛撞上對方。

萬少丞2人隨即下車,持棍棒、刀械,砸毀對方車輛。警方獲報趕到現場,萬少丞宣稱是車禍糾紛,還逼迫對方向警方供稱,是因為車輛打滑才發生擦撞,要自行和解。警方離開後,萬少丞2人又脅迫對方簽下50萬元的和解書,萬少丞2人才離去。陳男隨後到地檢署提出告發,萬少丞與友人遭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萬少丞犯毀損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外友人則被依毀損罪判6月徒刑、強制罪判拘役55日,共得易科罰金23萬5000元。萬少丞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5日宣判,還是認定他有罪,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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