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悠遊卡公司日前推出東奧羽球男雙金牌王齊麟和李洋的悠遊卡,不過25日有週刊報導,王齊麟與李洋為土銀行員,接悠遊卡代言恐違反規定。針對「麟洋配」悠遊卡爭議,悠遊卡公司25日強調,均有正式取得肖像權和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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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洋配」奪金爆紅後,悠遊卡公司11日推出「麟洋Taiwan in悠遊套卡」並開放預購,但25日有週刊爆料,土銀高層竟是看報紙才知道「麟洋配」代言悠遊卡,由於兩人是公務員身份,如果有代言恐有違法,李洋日前也提到,關於這方面的解套,還要等到銓敘部的解釋回應。目前似乎朝向以「企業對企業策略聯盟」的方式,不過還沒有定論。
此外週刊提及,有知情人士稱,經紀人吳宜倫知道麟洋配代言受限《公務員服務法》,卻私下接洽悠遊卡公司,最壞的結果慎恐導致2人離隊,如果真的離開土銀羽球隊,就代表他們失去了球團的支持,訓練所需經費、甚至連球場都得自己想辦法,還包括未來的路會很辛苦。
對於兩人是公務員身份卻違反代言、兼差一事,吳宜倫回應,包括悠遊卡、口罩、金門酒廠都是以肖像授權的方式,並不是代言,銓敘部指肖像授權屬於個人財產,因此沒有違法兼差、代言一事。
而悠遊卡公司25日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訪問時強調,本公司所製作、合作發行悠遊卡,均正式取得肖像權及著作權,至於合作條件、銷售量等,因商業合約皆有保密條款,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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