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和蔡姓女子2人於1991年結婚,育有2女,沒想到陳男卻在2018年沉迷網路交友,因而認識已婚的王姓女子,2人互動密切,更常以「愛人」、「心愛的」、「老來伴」等親密用語相稱,更被妻子蔡女抓到,2人常趁王女丈夫外出之際,在王女住處幽會。蔡女怒對兩人連帶求償60萬元。一審,法官判2人需賠蔡女35萬元;2人不服再提上訴,高等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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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女子和陳姓男子於1991年結婚,婚後育有2女,並共同從事室內裝修工作,沒想到陳男自2018年起開始沉迷於網路交友,認識一名已婚的王姓女子,明明都是互有家室的人,卻被妻子蔡女發現2人以通訊軟體互稱「心愛的、愛人、老來伴」等,陳男還會利用王女丈夫外出之際,和王女約會,更多次被蔡女發現2人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舉動。
蔡女指控,王女多次和陳男誣陷她在外面有男友,遲早會將陳男趕出門,更要求陳男和蔡女分房睡,不要將錢交給蔡女,破壞2人夫妻關係,王女還長期向陳男索取金錢,要求陳男養她,認為兩人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怒對2人提告,求償60萬元。
庭審時,王女和陳男堅稱沒有損害蔡女的配偶權。王女強調,多年前因陳男修繕其住屋而結識後,陳男會和她抱怨蔡女,而她謹守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僅禮貌安慰陳男,並未逾矩,而稱呼陳男為心愛的則為玩笑話等語。
一審,法官審理後發現2人不只一次互稱「心愛的」,更曾表示「你昨晚沒睡好,差一個人陪你睡,我去好了」、「我們兩個好像心連心,分不開了」、「你的影子,常在我心裡,永不忘懷的」、「我現在心裡只有你」等,更持有情侶對戒,「我們買個對戒,金飾或鑽戒,你一個,我一個」,認為兩人已超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侵害蔡女配偶權屬實,判2人應連帶賠償蔡女35萬元。王女和陳男不服,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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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陳男和王女始終堅稱上述對話僅為朋友之間之玩笑話,但法官不採信其證詞,認為兩人證據確鑿,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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