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調查報告出爐 民眾黨團:不能讓台鐵無罪開脫

▲▼民眾黨團:台鐵改善措施及進度應公開透明 邱臣遠 張其祿 。(圖/台灣民眾黨團提供)

▲台灣民眾黨團呼籲修法改進大型車管考制度。(圖/台灣民眾黨團提供)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今年4月2日台鐵發嚴重意外出軌事故,導致49人罹難、200多人受到輕重傷,運安會日前公開事實資料報告,點出台鐵多項缺失。台灣民眾黨立委邱臣遠27日表示,運安會無法強制約束台鐵,應修法補強相關懲處規定,「太魯閣號事故台鐵責無旁貸,絕不能讓台鐵無罪開脫」,另也建議重新檢討重車駕照管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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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院黨團今天舉行「運安會報告出爐,別讓台鐵卸責!民眾黨團:台鐵改善措施及進度應公開透明」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將台鐵的改善措施及相關進度公開透明,並重新檢討重車駕照管考制度。

邱臣遠表示,運安會只能持續列管改善措施,對台鐵根本沒有強制力的約束,呼籲政府將往後台鐵的改善措施與改善進度透明公開於網站上,供全民監督,同時要盡速修法,不只發生事故單位的主管應該負責,後續補強與改善措施不力者也應該有懲處規定,否則出了事故永遠都只是換個人當主管,台鐵似乎都沒有責任。

邱臣遠說,這次事故中,工程車滾落邊坡的部份原因是電瓶沒電,車輛熄火後連續踩踏多次剎車下滑,導致氣槽壓力不足,無法煞停,建議公路總局重新檢討重車的駕照管考制度,在剎車控制方面要與時俱進,設計與氣壓剎車相關的測驗。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臨軌工程涉及重大運輸安全,不應通用一般承攬制,以這次事件的臨軌工程為例,台鐵是業主角色,中棪是專案顧問、聯合大地是設計監造、東新營造則是施做,按照一般承攬制賠償規範,可能會由承攬與施做單位負責與賠償,台鐵則因為將工程發包,容易以「包商未落實安全措施」做為脫責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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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強調,台鐵本身應該有監管責任,責無旁貸,運安會這次的報告也清楚指出台鐵沒有落實應盡的監理責任,例如台鐵應該在開工前召集各包商,就臨軌工程的安全注意事項與事故處置作為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