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曾姓男子經營舒壓館,雇用阮姓越南籍女子替客人進行半套性交易服務,警方知悉後,2020年9月底喬裝成男客前往舒壓館消費,見時機成熟,在阮女「上下套弄」時,通知在外支援的警力臨檢,順利破獲整起事件。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猥褻行為,而容留以營利罪,將曾男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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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曾男2020年8月經營舒壓館,雇用阮女與不特定男客進行半套性交易,每次代價1000元,從中抽取4成營利,其餘則歸阮女所有,同年9月28日,姚姓員警接獲舉報,便佯裝成男客上門消費,由阮女服務;2人進到包廂,阮女先替姚員進行背部按摩約20分鐘後,要求姚員轉向正面,接著阮女解開自己內衣袒露胸部,並挑逗姚員的胸膛、乳頭,再塗抹潤滑液開始按摩姚員生殖器。直到姚員見時機成熟,便通知在外埋伏的警力上前臨檢,查獲整起事件,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曾男到案否認犯行辯稱,不清楚阮女在包廂內做什麼,他只負責帶客人進包廂及收費,且有要求從業小姐禁止從事半套及全套性交易,並與工作的小姐簽立切結書。
阮女則先是否認有進行半套性交易,接著又翻供稱「因為我看到這個客人很帥,我對他有好感,聽這個客人說舒服,出於喜歡客人,我才會想要幫這個客人做摩擦生殖器官的行為…,也因為我這樣做所以客人才會問我說做這樣要錢嗎等話,這個是出於我的個人行為,所以不是生活館要求的工作內容」等語。
法官認為,阮女與曾男是雇傭關係,若作證內容對曾男不利,勢必會影響自身工作權益,故不採信「按摩生殖器是出自於個人的行為」的說詞。此外,法官勘驗警方職務報告以及現場照片,發現舒壓館2樓設有磁扣管制門,顯然是為躲避警方取締而設置,且當天阮女穿著甚為惹火,僅著肚兜式內衣與短褲、後背幾乎全裸,替男客進行一對一服務,而一樓通往二樓仍有鐵門反鎖,須以磁扣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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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事證,法官確認舒壓館有提供色情服務,審酌後依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猥褻行為,而容留以營利罪,將曾男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