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93.2萬劑BNT疫苗,2日上午運抵台灣,由於上海復星私自掛上「復必泰」字樣布條,與合約不符,在雙方共識下移除,但有媒體質疑桃勤在海關放驗前移除,有違法嫌疑。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拿掉本來不應存在的簡體字,何須崩潰?根本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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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NT疫苗上機前,上海復星掛上「復必泰」字樣的宣傳布條,並拍照上傳網路社群。據了解,裕利倉儲在起飛前,有先拍照回傳給台積電的對口,台積電方面在發現後,馬上向上海復星提出疑問,認為這與合約不符;而上海復星則解釋,這是宣傳上的慣例,但最終在台積電堅持要求下,上海復星也同意移除宣傳布條。
因此,本來掛在BNT疫苗貨箱外的布條,最終由裕利幫忙聯繫貨艙的人員,在運抵台灣時,於下飛機前移除上海復星私自掛上的宣傳布條。
不過,有媒體根據海關緝私條例第35條規定,「進出口貨物、通運貨物、轉運貨物、保稅貨物、郵包、行李或貨櫃存放於船舶、航空器、車輛、其他運輸工具或其他處所,而在海關監管下或經海關加封、下鎖,有擅行改裝、移動、搬運、塗改標誌號碼或拆封、開鎖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加倍處罰。」認為在海關放驗前移除字條,桃勤有違法的嫌疑。
不過,黃帝穎反駁指出,這批BNT在外國上貨時,外觀卻披上簡體字的「復必泰」布條,依據合約,這種字樣不應存在,所以永齡基金會、台積電都表示,原有張貼的字樣因事前並未告知,所以要求抵台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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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表示,桃機人員前往移除,卻被特定媒體抨擊違反海關緝私條例35條,「拿掉本來就不應存在貨物上的簡體字,何須崩潰?移除原不屬於疫苗貨物的簡體字當然合法」。
黃帝穎說,海關緝私條例處罰要件,是「有擅行改裝、移動、搬運、塗改標誌號碼或拆封、開鎖者」,保護客體是針對貨物本體,不包括原本就不應存在,而被擅加的簡體字布條,且移除布條也未違反上開要件。他強調,簡單來講,移除原本不應該存在的簡體字布條,與疫苗貨品本體無關,根本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