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一名44歲的黃姓男子為傷害致死、殺人未遂的通緝犯,隱姓埋名逃亡到南部躲了15年,不過,昨天開車時沒關車窗,也沒繫安全帶,遭到眼尖警方攔查,才坦承自己被通緝的身分,隨後遭到上銬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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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楠梓警分局翠屏所警方昨(8)日巡邏時,看見一台自小客貨駕駛車窗未關,眼尖發現駕駛未繫安全帶,便示警攔查要求出示證件。不過,駕駛第一時間下車接受檢查時先報出姓名,由於他身體不由自主狂顫抖,且黃某某的名字被警方發現「臉部特徵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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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再詢問男子「有喝酒嗎?」,該男否認「沒啦!沒喝」,身體卻不由自主狂抖,警方隨後要求副駕駛座友人男子出示證件,才赫然發現駕駛男子是謊報友人資料,這時駕駛一副狼狽樣、低頭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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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著多年敏感度及辨識能力經驗,警方直接問駕駛「什麼案件,沒去報到,自己講」,男子一臉驚訝,才終於坦承自己被通緝長達15年,隨後遭到警方上銬逮捕。
經查,44歲的黃男為2006年板橋地檢署、2007年板橋地院所發布的傷害致死、殺人未遂通緝犯,他向警方供稱「15年前案發後,不願面對司法,所以四處躲藏,隱姓埋名逃到南部,這15年間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生活」。
黃男原以為自己能躲過追訴期,殊不知最後因為沒繫安全帶栽在警方手裡,在警方第一時間盤問的時候,他也自知無法欺瞞,全案依法解送板橋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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