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田姓男子2020年4月18日邀約女子小花(化名)到租屋處飲酒,孰料,他卻發酒瘋,先是掐住小花脖子,再強抓小花頭部撞浴室門板,隨後強行性侵得逞。直到鄰居聽聞救命聲,經通知房東,全案曝光。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將田男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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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田男先前才因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案件,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2018年1月28日才服刑完畢。然而,他在2020年2月、3月間於小吃部認識小花,同年4月18日邀約對方至租屋處與其他2名男性友人一起飲酒時,卻在2名男性友人離去後,發瘋似地掐住小花脖子,而小花當場大喊「殺人」、「救人」、「救命」等語,並用力踢踹抵抗,但他卻不罷手,反倒抓住小花頭部,朝浴室門板狀去,接著撞向地面、床邊鐵製書桌,最後撕開小花的洋裝性侵得逞。
住在樓上的鄰居聽聞物品摔落聲、以及小花的呼救聲,趕緊通知其父親、同時也是租屋處的房東上前了解,並喝止田男行為,報警處理,全案因而曝光。小花經送醫驗傷,確認受有後腦部頭皮血腫、脖子多處瘀血、左手小指擦傷等傷勢。
田男否認性侵犯行,辯稱小花當晚在友人面要跟他發生關係,還要求他給3000元,而他當場有給錢,目的是希望小花不要跟他發生性行為、別再來煩他,且當天小花還脫他上衣、褲子。
法官勘驗多名證人說詞,得知田男鄰居聽聞呼救聲,與房東登門查訪,見到田男、小花全身赤裸躺在床上,而田男仍試圖將房門關上,試圖阻止小花對外求援,因此最終不採信田男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田男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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