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在10日播出的電視節目上,指稱行賄法官「公定價一個100萬」。對此,司法院13日發布聲明強調,已函請高雄地檢署針對黃越宏所說的法官貪汙行為進行分案調查,也希望他能提出證據,協助司法自清,若所述並非真實,司法院將研議追究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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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越宏在電視節目《這!不是新聞》中,聲稱行賄法官的「喬事公定價」為一人100萬元,甚至有法官向擔任司法黃牛而挨告的律師索賄,「都是有名有姓的」、「這都是千真萬確」。
對此,司法院13日發布聲明表示,司法院深知司法的廉潔公正,是司法受信賴的基礎,也對絕大多數法官的清廉、正直,以及對審判工作的使命感深具信心;故針對少數害群之馬違法失職一事,本院向來絕不寬貸,從嚴處理,但本院也絕不容許有心人士為獲取自身利益,恣意虛構事實,汙衊司法的清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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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在聲明中強調,已於13日函請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就黃越宏於電視節目中所述的法官貪汙行為,進行分案調查,也請黃提出證據,協助司法自清;若其所述並非真實,司法院將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研議追究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