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今年4月間駕車在觀音區中正路旁違停,廖姓婦人騎車經過時不慎撞上突出之左側照後鏡摔車,廖婦還來不急起身、慘遭後方大貨車右後輪輾過,造成廖婦頭部與胸部等處遭重壓,其中臟器外露當場慘死;桃檢檢察官勘驗現場照片,張在交叉路口10公尺範圍內違停,導致廖婦反應不及摔車慘死,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男提起公訴。許姓大貨車司機則因無法預見車禍意外,無證據顯示有何過失,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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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37歲的張姓男子今年4月12日上午9時許開車經觀音區中正路與仁愛路交叉口,車輛臨停在外側路肩處,廖姓婦人騎車經過不慎撞上張男違停轎車左後照鏡,廖婦因而摔車翻覆,後方許姓男子駕駛大貨車來不急閃避右後輪輾過廖姓婦人,導致其頭、胸部遭輾過,臟器外露當場慘死。
警方據報到場後將違停的張男與許姓男子帶回警局偵訊,張男坦承違停在路旁之事實;許男則否認犯行,辯稱當時車速僅約30至40公里,輾過婦人還以為是貨物掉下來,後來看照鏡發現才發現機車倒在路邊,立即停車下車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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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根據警方提供現場監視畫面與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報告,發現張男在無號誌交岔路口附近分向線彎道路段,在交岔路口10公尺範圍內禁止臨時停車處違規停車,又未盡靠右停車影響行車安全,是肇事原因之一;張男違停在先,左前輪壓在白線佔用車道,因而影響廖姓婦人用路空間,害其閃避不及翻車慘遭大貨車輾壓死亡,張男違停過失與廖婦死亡有因果關係,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男起訴。
至於駕駛大貨車許姓男子部分,檢方勘驗監視畫面認為,當時廖婦跟隨許車距離太近,因張男違停、反應不及才摔車翻覆,許男無法預見車禍死亡,難以認定與過失致死罪嫌相繩,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許男有任何犯行,偵結予以許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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