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劉姓男子今年3月12日至6月6日間,自稱鄰居關門聲音大、會監聽他等理由,報警67次,但警方到場,都未能查獲其報案內容,故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辦。對此,三重簡易庭審理後,依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將劉男裁定罰鍰1萬元,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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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書指出,劉男今年3月12日至6月6日間分別透過市話、手機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或經1999市民當家熱線轉員警報案達67次。
劉男辯稱,因鄰居家的大門是木門,每次關門都很大聲,會吵醒正在睡覺的他,讓他認為對方是在挑釁;此外,鄰居家的窗戶都是打開的狀態,也讓他認為對方是在監聽,而晚上撞門、白天是鸚鵡叫聲,他被吵到,當然要報案。
不過,員警多次到場均無查獲劉男的報案內容,便依違反社會秩序法移送法院法辦。三重簡易庭日前審理後,依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將劉男裁定罰鍰1萬元,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