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發改委聯合10部門今(24)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行為),包括,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全面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及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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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指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
《通知》提到,各地區及部門要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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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投資建設方面,《通知》要求,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在增補列入前,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視同淘汰類產業處理。
此外,各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等嚴禁以財稅、金融等任何形式支持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對政府主導的產業園區,不允許引入新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至於如何加快存量項目退出市場,《通知》強調,將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供電行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納入差別電價政策實施範圍,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同時,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各地政府及金融機構或單位必須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一切財稅支持及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