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女傳訊「我喜歡U」他竟在教室「試水溫」揉胸 休職變撤職

▲大腿,腿粗,肉多,蜜大腿。(圖/記者周姈姈攝)

▲曾男在教室中對高二女學生揉胸、摸臀,最後慘遭撤職。此為示意圖。(圖/記者周姈姈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國立台南高工曾姓技佐(協助老師上技職課),2018年間收到高二女學生小如(化名)傳LINE訊息「我喜歡U」,之後竟在教室「試水溫」,對小如親吻、摸臀又揉胸。小如事後覺得噁心、會做惡夢,因此揭發。台南高工將曾男免職,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一審判處休職,上訴二審後,28日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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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先前由懲戒法院一審判決休職1年,但教育部認為判決太輕,提出上訴。而懲戒法院去年7月由一級一審制變更為一級二審制後,就依《懲戒法院第二審言詞辯論實施辦法》,挑選夙負盛名的公法學者程明修教授、吳志光教授以及李東穎助理教授,開庭辯論並陳述意見,乃是我國首例懲戒法院選任學者就有判決違背法令之法律爭議,進行言詞辯論程序的案件。

判決指出,曾男因指導選手培訓及準備鐵路特考等機會,認識小如,2人在LINE上多次傳訊,關係熱絡。不過涉世未深的小如,以為這是純純的愛,傳訊息「我喜歡U」、「應該是我要問那你想我嗎?」給曾男;曾男以為2人關係匪淺,不顧對方僅是高中二年級的學生,在2018年9月間,趁在教室獨處的機會,對小如碰觸、擁抱、親吻、摸臀部及胸部。

小如對這些舉動不能接受,還因此晚上做惡夢。隔沒幾天,小如傳訊給曾男說:「我不喜歡被碰被親。」之後刻意疏遠。沒想到2019年初,曾男又以慶生的名義,邀小如到教室,而後又擁抱小如。小如氣的當場轉頭而去,隨後向校方提出性騷擾的檢舉,校方召開性平會進行調查。而小如也在性平會上說:「他起先在LINE有些開玩笑的話,我沒放在心上,後來感覺他在試探、試水溫,從搭肩、摸臀部、胸部、擁抱到親吻。」

因曾男有多次記功、嘉獎的紀錄,校方性平會最後認定他言行不檢,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並送懲戒法院議處。懲戒法院一審判決將曾男休職1年,案件上訴二審後,懲戒法院二審改判將曾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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