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營建工地噪音隨施工階段不同而變化,對民眾造成的觀感與影響將比其他類型噪音影響更為廣泛,為降低噪音擾寧問題,還給民眾安寧的居家生活環境,台東縣政府公告「台東縣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修正內容,新增營建工程操作動力機械時段限制,違者將處30000元以下罰緩,且按次處罰,期盼透過明確有效規範,降低噪音問題,打造台東縣安寧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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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表示,所公告的修正內容,除依民眾陳情噪音容易發生時段擴大管制外,並新增營建工程於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點至下午2點,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的行為規定,以降低假日施工擾寧情形。
台東縣環境保護局表示,根據統計資料,今年度截至9月底為止,噪音陳情件數共計320件,其中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件為46件,又以假日施工時段最讓民眾困擾,為有效規範營建工程在假日施工行為,因此,在「台東縣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修正內容中,特別公告納入噪音管制時區,以減輕對民眾假日休息時間的影響。
環保局呼籲營建業者,工程施作期間,除遵行噪音音量管制標準外,應做好噪音減量的自主管理,如敦親睦鄰、採用低噪音、低振動施工機械及工法、縮短高噪音作業時間等,該局也將持續透過主動稽查、巡查輔導、減量協談等方式,進行營建工地噪音管制作業,守護民眾生活品質。
如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將按次處罰,民眾可透過電話1999或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 等管道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