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色警趙慶鋒看上毒蟲女友「襲胸約砲」!被放鳥竟爆氣堵人…下場出爐

▲新興分局轄內發生一起裸女墜樓案件             。(圖/記者吳奕靖攝)

▲高雄新興分局外觀。(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高雄市新興分局巡佐趙慶鋒在2019年偵辦一起毒品案的過程中,覬覦毒販女友小琪(化名)的姿色,邀約上賓館「鍛鍊」差點得逞,小琪事後身心受創向台南市調處檢舉後,整起案件才曝光,一、二審都重判趙8年10月徒刑,趙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他的上訴,地檢署執行科將通知他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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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的趙姓巡佐已婚,在2019年5月偵辦一件毒品案時,與同事李姓、林姓員警,在未徵得黃男與洪男的意願下,就進入兩人在苓雅區的家中違法搜索,當場搜出5包海洛因和36小包一粒眠,並將洪男及其女友等3人載回前金所製作不實筆錄。在趙姓巡佐在搜索民宅的過程中,看到黃男女友小琪姿色不錯,便心生犯意,多次藉故約對方出來,意圖侵犯、性交未遂。

離譜的是,小琪為了問男友服刑期滿日,赴了趙姓巡佐的約之後,趙竟然伸手亂摸並要求性交,之後更約小琪開房間遭到小琪爽約,趙因此心生不滿,跑到對方租屋處嗆說「你一直放管(意指爽約),才會過來教訓」,不過洪嫌的女友依舊只願意碰面,堅持拒絕與他發生關係。

趙姓巡佐為了掩飾犯行,在他執掌的文書上不實登載,貪圖嫌犯女友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一、二審法官均認定被告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判8年,不得緩刑,非法搜索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計應執行刑8年10月,二審宣判駁回他的上訴。

趙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近日判決指出,二審判決無違不當,駁回他的上訴,地檢署執行科將通知他入監服刑;另外,趙男在事件爆發後就處於停職狀態,目前已達免職條件,確定丟了警察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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