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南一對夫妻結婚10年左右,卻因為妻子房間抽屜裡被發現藏著保險套、用過的潤滑劑和女性用品,而爆發外遇疑雲鬧上法院訴請離婚。一、二審法官聽取雙方證詞後,卻都認為女方提出的理由相當合情理,而且兩方的財務糾紛中,男方有所理虧,最後都判決男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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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報導,夫妻都是再婚男女,雙方女方交往2、3年後由阿憲(化名)求婚,女方阿玲(化名)最終答應男方要求。結婚10年後於2020年10月底一天晚上,男方因為燙傷手要找紫雲膏,結果沒想到在房間抽屜內曾發現一堆性愛相關用品,包括用過的潤滑劑和3個0.01的超薄保險套,另外還在眼科藥袋內發現4種不同的保險套共6個,都是0.01的厚度,還有一項女性用品。
阿憲因此一口咬定阿玲外遇,氣得告上法院,表示妻子表現不忠已嚴重影響婚姻;而據他指出抽屜裡的保險套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事實上是因為他主張在婚前就被阿玲要求婚後每月要給她2萬元主轉投資,但之後當他要求阿玲透過房地增貸以幫助他度過難關時,她卻找理由拒絕他,之後又透過房地貸款450萬借給台中的友人。因此阿憲認為夫妻之間已無誠信和信任,向法官訴請離婚。
阿玲出庭辯稱由於夫妻雙方都是二度走入婚姻,當初被阿憲追求時,是因為阿憲承諾會照顧她和前夫所生的子女,才會答應他的求婚。沒想到婚後直到2、3年前,阿憲以優惠存款本金有缺口,需要她幫忙貸款借錢,結果直到現在都還沒還她錢;此外阿憲甚至因為借不到錢而拿揮刀作勢要攻擊,更偷走她的貴重首飾等。
阿玲解釋抽屜內的保險套、潤滑劑等,之所以有那麼多種品牌,甚至有用過的痕跡,是因為親友或女兒的國外同學會到家中來借住,客房裡面都會遺留一些一次性旅遊用品,幾次累積下來才有這些東西。她表示於是在大掃除時將還能用的東西整理收納在一起,而她和阿憲雖然名義上還是夫妻,但早已分居,阿憲卻在搞不清楚情況下斷然認定她搞外遇,還把這件事拿來當成訴請離婚的理由,讓她相當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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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認為,阿玲的財務規劃屬個人範疇,就算不願借錢給阿憲導致男方不滿,依常情也不能算作足以喪失維持婚姻意願的理由,而阿玲對抽屜內保險套的解釋合理,加上阿憲的家暴、未同居等情況,反而是婚姻失敗中應負較大責任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因此一、二審均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