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3名林姓男子,因停車糾紛與陳姓鄰居起爭執,竟般來鷹架用的鐵架,放到到陳男家門口,結果統統吃上官司,被橋頭地院依強制罪各判處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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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3名林姓男子與陳姓男子是鄰居關係,但先前因雙方土地使用問題素有嫌隙,3人又在去年6月與陳男發生停車糾紛,其中一名林男不滿,提議要拿東西來放他們門口,接著就真的徒手將鷹架用的3支鐵架放置於陳男家門前,妨害自由進出家門口權利,陳男憤而報警提告。
法官審酌3人均為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與陳男為多年鄰居,應以和為貴,沒想到竟因停車糾紛,用此方式阻擋陳男進出家門權利。但念及3人於偵查中均都坦承犯行,考量動機、犯罪情節、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都各依強制罪妨害自由各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1千折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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