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35歲顏姓女子今年7月22日出庭台中地院,趁休庭時拍下法庭內電腦的筆錄畫面,值班法警見狀告知當庭劉姓女法官,女法官要求刪除,顏女不但以「我很忙」為由不從,還走上法官席推倒女法官,造成女法官左手臂受傷,事後竟然還否認推人,台中地檢署依傷害罪嫌起訴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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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女當天下午出庭一件刑事案件,趁著休庭時,拿手機拍攝法庭內電腦筆錄畫面,法警發現後告知女法官,女法官要求刪除筆錄畫面,顏女不但拒絕,還走上法官席,推倒女法官,導致女法官左手撞到法官檯上的椅子受傷。
顏女矢口否認有妨害公務、傷害等犯行,還辯稱她沒有推人,只是走上去,也不知傷勢從何而來,案經轄區警方到場帶回偵訊,檢方認為,被告一行為觸犯二罪名,為想像競合,因此依傷害罪嫌起訴。